原標題:收購電話卡僅獲利120元,在校生犯幫信罪被判刑
【資料圖】
【大河財立方 記者 段偉朵】“六一”國際兒童節(jié)即將到來,未成年人保護一直在路上。5月31日,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座談會,通報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情況。
2022年,鄭州兩級法院共審理一審涉少刑事案件412件,幫扶救助未成年人684名。其中,朱某某幫助信息網(wǎng)絡犯罪活動罪案中,未成年人朱某某幫助收購電話卡僅獲利120元,但其賣出的電話卡被用于電信詐騙,涉及詐騙金額14萬余元,朱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
【通報】
2022年,鄭州兩級法院審理一審涉少刑事案件412件
2022年度,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(少審庭)不斷創(chuàng)新新時代下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思路和方法,全面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。
在刑事審判中,加強未成年人雙向保護。對未成年被告人,特別是低齡未成年人,堅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針和“教育為主、懲罰為輔”的原則,做好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;同時,著力強化對未成年被害人的保護,及時采取心理疏導、隱私保護等措施,對確有困難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進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。
2022年,鄭州兩級法院共審理一審涉少刑事案件412件,幫扶救助未成年人684名,取得了較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
在家事案件審理中,貫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。對涉及未成年人撫養(yǎng)、探望等權益的案件,要優(yōu)先聽取未成年子女的意愿,充分尊重其真實意思和選擇。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案件,在法律規(guī)定的范圍內,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生活、學習的實際需求,并給予利益最大化。
2022年,鄭州兩級法院共審理一審婚姻家事案件13026件,結案率96.76%,調撤率45.3%,有力促進了家庭和諧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
【案例】
在校園內收購電話卡獲利120元,在校生犯幫信罪被判刑
座談會現(xiàn)場,鄭州中院還通報了朱某某幫助信息網(wǎng)絡犯罪活動罪案等6起涉未成年保護的典型案例。
“兩卡”違法犯罪是指非法出租、出售、購買電話卡和銀行卡用于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及其他相關違法犯罪活動。2021年4月底,張某(已另案處理)聯(lián)系朱某某收購電話卡。2021年4月底至5月,在河南省一學校內,朱某某以每張70元至100元不等的價格,向多名同學收購電話卡,并將本人的3張電話卡及收購所得的19張電話卡交給張某,朱某某共獲利120元。后經(jīng)查證,朱某某賣出的電話卡被用于電信詐騙,涉及詐騙金額14萬余元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朱某某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網(wǎng)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在知曉通信電話卡不能出售、轉讓的情況下仍收購、出售電話卡給他人用于網(wǎng)絡犯罪活動,情節(jié)嚴重,該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(wǎng)絡犯罪活動罪。因被告人朱某某系未成年人、在校學生、初犯,具有坦白及認罪認罰情節(jié),根據(jù)其犯罪情節(jié)和悔罪表現(xiàn),結合社會調查情況,對其適用緩刑。故判處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
據(jù)介紹,本案被告人朱某某系在校學生,實施犯罪行為時未滿18周歲,對違法犯罪的后果認識不到位,加上不勞而獲的不良思想,失足走上犯罪的道路。法院經(jīng)過社會調查,了解到朱某某系初犯,平時表現(xiàn)良好,遂依法判處其緩刑,體現(xiàn)了少年審判“教育為主、懲罰為輔”的原則和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針。
此外,鄭州中院還通報了譚某某人身損害賠償案、張某某猥褻兒童案、張某某故意傷害罪案等其他5起典型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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