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(wǎng)賀州2月15日電(胡文佳 梁雯霞)身趴引擎蓋、頭撞車玻璃、手掰雨刮器……這是“碰瓷女王”江某霞之“套路”。廣西賀州市八步區(qū)人民法院15日通報,被告人江某霞犯敲詐勒索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。
據(jù)悉,江某霞“案底豐厚”,曾用前述套路分別于2012年8月28日和2017年10月18日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八步區(qū)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,并處罰金2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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